1、个人取得工资,薪金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?
个人所得税的工资、薪金所得,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、薪金、奖金、年终加薪、劳动分工、津贴、补贴以及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。
工资、薪金所得税率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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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数 |
全月应纳税多所得额 |
税率% |
速算扣除数(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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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不超过500元的 |
5 |
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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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|
10 |
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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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|
15 |
1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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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|
20 |
375 |
工资、薪金所得按以下步骤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: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,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、医疗保险金、失业保险金、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交纳的住房公积金,再减去费用扣除额1600元/月(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、华侨和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),为应纳税所得额,按5%至45%的就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。
其计算公式是:
应纳个人所得税额=应纳所得税额×适用税率—速算扣除数
2、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: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,减除费用800元;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,减除20%的费用,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%的税率。
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:
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20%
3、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,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,应受那些处罚?
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,不缴或少缴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,不缴或少缴的税款,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%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