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体程序:被鉴定人持医保局的《申请表》和《医保手册》在医院医保科领取盖有“慢性特殊疾病鉴定检查专用章”的检查报告申请单和/或指定医师检查的介绍信,再去相关科室作检查,检查结束后被鉴定人将检查结果和《申请表》交医保科,医保科每周组织相关鉴定小组成员进行鉴定。鉴定结论由医保科送医保局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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